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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

2024年01月19日 15:42  (点击次数:

各研究生培养学院:

根据《suncitygroup太阳新城no1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方案(修订)》(校发字[2023] 7号)文件精神,研究生处前期组织开展了秋季学期研究生网上评教工作,现将研究生的评教结果反馈给学院,请学院结合本院领导、导师评教情况,进行综合评教并报送评价结果,相关要求如下:

一、学院要成立研究生教学评价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、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、研究生秘书或研究生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等组成。领导小组应组织学习学校相关文件,制定本院教学评价办法,组织实施教学评价,报送评价推荐结果。

二、根据研究生网上评教情况,结合研究生授课特点,建议学院采用“先评课程,再评教师”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。研究生处反馈的研究生评教分数,体现了对该门课程的总体评价,其中“授课教师”仅显示课程负责人。学院应根据研究生打分排序,结合学院领导和导师的听课打分情况,确定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,若该门课程教学评价定为“优秀”,应在征求课程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,从该门课程所有授课人中间推荐1名教学评价等级为“优秀”的教师;若该门课程定为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,应从该门课程所有授课人中间确定不少于1名的教学评价等级为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的教师;其余教师可定为“良好”。

三、学院推荐教学评价优秀人数比例,不超过本单位本学期开出课程门次的25%,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的学院可适当提高比例。各学院在确定教学评价优秀的课程时,应适当向选课人数多,学生参评率高的课程倾斜,在确定教学评价优秀的教师时,应向实际授课课时多、课程教学贡献大的教师倾斜。

四、各学院将评价结果汇总、公示后,于1月27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。学院教学评价领导小组名单、自主制定的评价方法或细则可一并报送。

联系人:王廷雨;联系电话:3040873

附件:suncitygroup太阳新城no1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

研究生处

2024年1月19日

(初审/王廷雨 复审/赵新亮 终审/李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