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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3—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、三好学生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2024年03月15日 10:33  (点击次数:

各学院:

为鼓励先进,树立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,决定评选2023—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、三好学生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按照《suncitygroup太阳新城no1优良学风班、先进班集体、学习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字[2017]187号)文件要求,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凡suncitygroup太阳新城no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班级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;凡具有suncitygroup太阳新城no1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。

二、评选条件和比例

根据《suncitygroup太阳新城no1优良学风班、先进班集体、学习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字[2017]187号)文件要求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,认真组织评选,具体名额见附件1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、优良学风班的产生,实行申报制,申报的班级要提供事迹材料和近两个学期的成绩表;

2、其他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要在个人申报、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评选结果;

3、评选结果须在学院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;

4、学生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处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,由学校表彰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1、切实加强领导,根据评选条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;

2、认真汇总名单,杜绝出现错字、别字、同音字等问题,班级要用标准名称;

3、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先进集体、个人名单汇总表(附件2),于2024年3月29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学生处A105办公室。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c#hist.edu.cn(发送时将“#”替换为“@”)。

党委学工部学生处

2024年3月15日

( 初审/邢晓辉 复审/冯岩 终审/冀红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