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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规范使用党建标识活动的通知

2023年09月23日 09:26  (点击次数:

各级党组织,全校各单位:

为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不断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特开展规范使用党建标识的相关活动。

一、自查自纠

各级党组织要对本部门、本单位负责的宣传栏、宣传内容等开展排查,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》等规定,规范党建标识使用。对存在随意变形党徽党旗、国徽国旗;以党徽党旗、国徽国旗为背景印制宣传口号;党建内容随意搭配组合;标语设计角度倾斜等不规范现象予以坚决纠正。

二、组织检查

各级党组织负责对规范后的宣传栏、党建标识等内容进行检查,并形成工作报告,确保合规合矩;组织、宣传等相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,及时进行相关指导。

三、形成机制

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建活动、宣传制作、培训课件等需要使用党建标识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,教育引导并形成习惯,确保党建标识严肃庄重。

工作报告请加盖党组织公章于9月25日前扫描报送至邮箱hkyzzb#163.com。(发送邮箱时将“#”改为“@”)

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

2023年9月22日

(初审/田桂东 复审/李鑫良 贾普君 终审/熊仁杰 翟居怀)